新闻

《中国政务数据治理发展报告(2021年)》发布

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25435

【编者按】12月11日,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四届国家数据与治理高峰论坛,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利召开。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数字+焕启新未来”主题,深入探讨国家和地方数据资源作为新的治理要素、手段,在促进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使能机制和方式,研讨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中数据治理的方法、路径、政策和机制等问题,加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论坛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情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数据与治理专业委员会会长孟庆国教授发布了《中国政务数据治理发展报告(2021年)》

报告对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务数据治理方面面临的主要政策要求、工作进展、平台建设、共享开放、典型应用等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并运用大数据的手段对地方政务数据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社会影响进行衡量分析,通过地方政务数据治理指数,描绘当前我国省级地方政务数据治理的整体样貌,力图为2021年我国政务数据治理工作的开展与推进提供参考。



1

主要政策要求分析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政策文件,对数据的重要性做出界定,并认可了数据生产要素的价值定位。各地方政府纷纷加大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以此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热点


从国家整体层面看,2020年政务数据的相关政策上有两大热点。

一是数据生产要素这一提法在政策层面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到数据要素之后,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出台,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第一份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并强调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

二是高度关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2020年,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并发起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旨在明确数据安全法律责任,完善监管体系,保障国家安全、公民个人隐私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文件中,对政务数据的安全与开放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省级地方持续出台相关政策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规范管理与开放共享,2020年,各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与出台。报告研究团队通过检索和收集,找到了22份在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出台的与政务数据治理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与2019年地方出台政策文件数量相比,2020年总体持平。


图:2011年-2020年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表: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地方积极探索政务数据立法


2020年,各地着力提升政务数据相关政策的规格和效能,贵州、山西、深圳、沈阳等地纷纷探索政务数据立法,在大数据、政务数据、政府数据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条例办法,指导本地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9月25日审议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1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在第二十一条对公共数据的权属进行了明确,指出“公共数据属于新型国有资产,其数据权归国家所有”,这一界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2

工作整体进展情况


2020年,我国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平台和系统建设持续加强,各地方、各领域的政务数据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机构调整与变化情况


在机构设置方面,各省政务数据治理机构没有发生太大变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设立专门数据管理机构的省份仍为22个。同时,一些地方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优化调整原有政务数据治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持续开展创新实践。例如,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于2019年12月正式揭牌成立,整合了原有的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机构力量,作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下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为北京市大数据行动计划的开展提供支撑。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信息中心)于2019年12月底正式重组挂牌,以原有的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18年7月成立)为基础,整合分散在其他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进行重新组建,归口市委网信办管理,统一负责市级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和数据资源管理。这些做法呈现出整合机构、提升级别、明确职能、统筹建设的显著特征,总的来看都是在进一步加强政务数据治理机构的力量。


平台与系统建设情况


报告对2020年全国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筛选出2020年1月1日-11月30日发布的省级政务数据治理相关的平台和系统建设项目572个,与往年的情况基本持平。其中,建设项目数量前五名的省份分别是浙江省(60项)、重庆市(47项)、上海市(45项)、山东省(39项)和广东省(33项)。


图: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治理建设项目数量


图:2017-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治理建设项目

数量(按年份)



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招投标信息显示,2020年政务数据相关建设和服务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87259.83万元,相比2019年有所减少。投入金额前三的地区为:浙江省(55735.02万元)、天津市(27116.62万元)、山东省(19926万元)。


图: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治理建设项目

投入总额(万元)

 

图:2017-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平台建设

投入资金(按年份)


各领域进展情况


从分领域的情况来看,数量最多的是综合领域(55项),占总量的9.6%,主要是各地大数据局、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数据综合管理部门建设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开放等数据综合应用项目。紧随其后的是公安和财税领域,公安领域(54项)占总量的9.4%、财税领域(44项)占总量的7.7%。另外,2020年针对疫情预警与防控,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建设专门的省级政务数据治理项目13项,占比2.27%。


图:2020年省级政务数据治理项目

数量领域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