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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华:全面推行河长制 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1729


战鼓催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位推动、快速行动,出方案、定目标、建制度,一张张路线图、时间表密集出炉。目前各省级方案已经全部完成,市县乡级方案紧锣密鼓,机构整合到位,河长整装待发,越来越多的河流有了自己的守护责任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2016年12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河长制由地方实践上升为国家行动。


关于河长制的现状及未来,国际在线生态中国频道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王亚华进行了专访。


“河长制”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必然选择

王亚华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任务提出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速,在各个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的工作明显加强,特别是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标志着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时期,中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地加强,我国围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水利制度建设领域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确立,河长制作为新时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中国水治理的全局、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水的问题在生态文明的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在整个水生态环境系统居于核心位置,治水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的战略。河长制的推出,把中国的水治理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把中国的水治理的进程大为提速,这是适应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一个必然选择。围绕河长制,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做了全面部署,对于相关的工作也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目前全国各个省区都在抓紧落实河长制的相关制度安排,按照中央的要求,在2018年年底要全部落地,从实践调研的情况看,各个地方的积极性都比较高,对这项工作都很重视,预计很多地区会提前完成这项工作。”


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勾画河畅、水清、岸绿的美好蓝图

水系具有流动性强和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如何通过“河长制”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王亚华说:“目前有几个制度能够保障跨行政区的河流在河长制的框架下得到有机协调,一是河长的联防联控职责,河长有义务协调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水事关系。其次,河长分四级,从省到市、县再到乡,有的地方到了村五级,跨级的河长之间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由上一级河长协调下一级河长所分管的河流或河段之间的水事关系,通过分河段的问责,能够保障跨行政区的河长之间能有工作上的协调,另外,也在逐步建立跨行政区的跨界断面的监测体系,通过跨界断面的监测能够厘清不同河段水污染的责任,也能更好的保障跨流域跨行政区的河流治理任务的衔接。河流治理是一项非常综合的任务,它不仅仅是水污染防治,还包括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河湖岸线监督管理、水事执法监督等,河长制很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实现了河流的综合管理,之前的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的体制框架下,很多的水事管理职能是分割的,没有很好的协调。河长制的推出,有助于涉水相关部门之间更好的统筹和协调。另外,中国的政府层级比较多,通过河长制能够实现跨层级的政府之间的协调,同时也实现跨行政跨地区的协调,这三大协同问题是河长制之所以有效的重要原因,河长制正是应对了这三大协同问题,因此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制度创新。很多地区通过引入河长制,水质确实有明显改善,河流面貌有很大的改观,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岸绿的美好图景正变为现实。”


“河长制”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统筹城乡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是环境整治的难点,对此,王亚华说:“新世纪以来,中国农村发展形势喜忧参半,一方面,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另一方面,农村公共管理形势严峻,面临坑塘水系普遍脏乱差、垃圾乱弃、公共服务短缺、人居环境变差、自然生态退化等众多挑战。河长制的引入有望改变这样的局面,通过河长制给政府传递治水是非常重要的信号,必须要作为优先的政务去抓,只有地方基层干部重视了,才能协调各方面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凝聚社会力量,加大对治水的资源投入。太湖流域在中国的河长制改革中走在最前列,太湖流域流域片区五省市已经基本实现了河长制五级全覆盖。因为太湖流域水网密集,所以有必要推行到村一级,使村干部也负起河长的责任,通过这种方式使基层干部有激励有动力关注农村的水环境、水生态的治理,加大资源的投入力度。河长制有利于整合资源,改变农村水系脏乱差的局面。一方面,河长制促使干部付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治水工作中,另一方面,群众也有很强的参与意愿,他们很希望看到水清岸绿。当然,实践中如何有效动员社会的力量,包括群众的参与、企业和社会力量的投入,还需要探索各种机制体制创新。”


“河长制”

统筹各方力量 协同发力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有效协调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王亚华说:“河长制作为一项由党政领导干部负责治水的制度,核心是有效的整合和发挥政府的力量,但是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协调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所以,本质上是由政府主导下的吸纳社会参与的公共管理范畴,‘十三五’规划纲要里,对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有明确的表述,即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河长制反映出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色彩是比较强烈的,如何更好的吸纳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需要进一步探索。随着‘河长制’的层层推进,社会力量也被带动起来。最明显的是产业结构调整,沿河、沿湖的企业不得不放弃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超标排污企业被关停,有环保自觉的企业家积极寻求清洁生产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河长制’也激发了民间治水的热情。比如,太湖流域很多地方的机关干部、党员团员、青年学生参与环保积极性高涨,河流流经的企业、退休干部、民间热心人士、家庭妇女广泛参与,涌现出很多民间河长。还有的地方积极探索更灵活的市场化的机制,通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的方式提供水服务,例如浙江一些地区将河流养护服务外包给有关企业。未来,在党政领导的大格局下,需要继续探索让更多的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如果政府、社会、市场能够形成良性的互补互动,就实现了公共管理所谓的‘良治’。河长制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和缩影,来审视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体系建设。”


国际成功案例:

莱茵河的鲑鱼回游了

莱茵河的河流治理经验,一直是国际学习与推广的成功案例,对于国际成功治水案例的经验学习,王亚华讲到,“莱茵河是欧洲跨国境河流,流域面积18.5万平方千米,河流总长1320千米,流经9个国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莱茵河流域各国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的高速发展使得流域环境急剧恶化。为了重现莱茵河的生机,流域各国通过改革制度,完善立法,各负其责,共同参与,也就是流域综合管理的方式,实行了跨行政区的河流治理,成立了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荷兰,因为荷兰是莱茵河流域最下游的国家,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因而更有动力来治水。中国的河流是‘一江春水向东流’,都是自西向东的,而东部优势经济发达区,一方面利益的诉求更大,另一方面,自身的经济较发达,下游的省区在跨省区的大河治理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莱茵河治水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大马哈鱼’回游了。它的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治水经验,就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莱茵河把治水工作做得比较亲民,让公众能通俗易懂的了解河流治理的目标,与公众形成良性的互动,公众能够通过多种途经参与,这也是西方治水的一个很重要的经验。经过多年的治理,莱茵河的生态环境不仅仅实现了水生态环境的良好,沿河很多的支流、溪流都可以划船嬉戏,水岸商业发达,实现了水环境、水生态的有效利用,水的生态休闲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王亚华最后补充道,“当然,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长治’,还需要解决好国家层面的部门协同、河长的分级监督考核、各类制度的衔接整合等难题。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媒体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制度推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促进全国各地经验的共享,提升制度的现代科技支撑等。展望未来,如果河长制能够全面落地,并能够严格执行十年,那么中国的河湖水系环境必将有一个大的改善,祖国大地将随处可见河畅、水清、岸绿的美景,这也将促使中国的生态环境形势提前实现逆转,美丽中国将不再是梦想。”